1.标识符
在C语言中,标识符是对变量名、函数名、标号和其他各种用户定义的对象命名。标识符的第1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,随后的字符可以是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。标识符的长度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字符,最长不允许超过32个字符。
例如:
score、value12,stu_name等均为正确的标识符;
2number,height/zhang,low&price等均为不正确的
C语言中的字母是区分大小写的,因此name,Name,NAME分别代表3个不同的标识符。必须注意的是,标识符不能和C语言的关键字相同,也不能和用户自定义的函数或C语言库函数同名。
2.常量
在程序执行过程中,其值不发生改变的量称为常量。常量分类,见表2-2所示:
表2-2 常量分类
符号常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先定义,其一般形式为:
#define <符号常量名> <常量>
其中#define是C语言的预处理命令,在编写C语言程序时,可直接使用已定义的符号常量,编译时会对程序中出现的这些符号常量进行替换,如用3.1415926替换PI,用1替换TRUE,用0替换FALSE。
习惯上符号常量的标识符用大写字母,变量标识符用小写字母,以示区别。
【例2-1】通过以下程序掌握符号常量的使用。
#include<stdio.h>
#define PRICE 30
int main()
{
int num,total;
num=10;
total=num*PRICE;
printf("total=%d\n",total);
return 0;
}
程序运行结果:
total=300
(1)将程序中的常量定义为一个标识符,称为符号常量。
(2)符号常量与变量不同,它的值在其作用范围内不能改变,也不能再被赋值。
(3)使用符号常量的好处是:含义清楚;能做到“一改全改”。
3.变量
其值可以改变的量称为变量。一个变量应该有一个名字,用标识符来表示变量名。变量在内存中占据一定的存储单元,该存储单元存放变量的值。注意区分变量名和变量值这两个不同的概念,如图2-2所示。
图2-2 变量
C语言中,所有的变量必须在使用之前定义,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。定义变量的一般形式为:
<类型名> <变量列表>;
<类型名>必须是有效的C语言数据类型,如:int,float等;<变量列表>可以由一个或多个通过逗号隔开的标识符名构成,如:
int i,j,k;
float number,price;
double length,total;
定义好变量之后,可以再给它赋个值。
int i;
i=10;
也可以在定义的同时进行赋值,称为初始化变量。
在变量定义中赋值的一般形式为:
<类型名> <变量1>[=值1], <变量2>[=值2], ……;
例如:
int a=2,b=5;
float x=3.2,y=3.0,z=0.75;
char ch1='K',ch2='P';
注意,在定义中不允许连续赋值,如a=b=c=5是不合法的。
【例2-2】阅读以下程序,了解变量的定义和使用。
#include<stdio.h>
int main()
{
int a=3,b,c=5;
b=a+c;
printf("a=%d,b=%d,c=%d\n",a,b,c);
return 0;
}
程序运行结果:
a=3,b=8,c=5